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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藻外語大學

 

 

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設置要點

 

 

一  文藻外語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依據教育部「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」之規定,特設「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」,即「校安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
 

 

二  本中心組織架構如下:

 

 

  (一)本中心置委員若干人;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;其他委員包括執行副校長、教務副校長、學務副校長、主任祕書(兼本中心執行祕書)、總務長、進修部主任、會計室主任、人事室主任、公關室主任、學務處軍訓室主任(兼副執行祕書)、相關事件學院院長、系主任、生輔組組長。

 

 

(二)本中心下設「緊急應變小組」,其成員於校園發生重大或緊急安全事件時,由主任委員指定之,並得依緊急情況成立安全管制組、醫療救護組、設施搶救組、新聞公關組、諮商輔導組、後勤支援組等小組應變之。

 

 

三  本中心之職掌如下:

 

 

  (一)推動校園安全之宣導與預防。

 

 

   (二)訂定救災作業規定及流程,強化災害防救功能。

 

 

  (三)蒐集或研究校園安全事件之預防處理作為,提供各單位參考運用。

 

 

  (四)接受本校各單位校園安全事件之通報,依校安事件類別轉請權責單位處理或提供適切之支援與協助。

 

 

 (五)建立相關救災聯絡網,並為協調整合平台。

 

 

四  本中心每學年至少召開校安會議乙次,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,檢討校園安全運作現況,制定周延之預防策略,並得邀請警政、醫療、消防、環保等公民營相關單位參與。

 

 

五  本中心應配置必要之軟硬體設備,所需經費由秘書室於年度預算中編列。

 

 

六  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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